法定时限: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线上 / 线下均可);
核心作用:税务机关核定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纳税人类型(小规模 / 一般纳税人)及申报周期,未登记将无法开展正常报税;
办理方式:
线上:电子税务局填写《税务登记表》,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1-2 个工作日审核通过;
线下: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法人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逾期风险:超 30 日未登记,将处 20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2000-10000 元罚款,影响企业信用等级。
通用规则:税务登记完成后,次月起需按周期申报纳税,无论是否有收入、流水,均需按时报税(即 “零申报”);
具体示例:
1 月 10 日完成公司注册,2 月需办理税务登记(1 月 10 日 - 2 月 10 日),3 月按申报周期完成 1-2 月(或首季度)报税;
3 月 25 日完成税务登记,4 月需申报 3 月所属期税款(即使仅 3 月下旬有少量收入);
零申报要求:无收入、无成本、无进项时,需在申报表中填写 “0” 并提交,连续 6 个月零申报需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避免被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默认周期: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均按季度申报,申报截止日为每年 1 月、4 月、7 月、10 月 15 日(遇节假日顺延);
2025 年特殊顺延日期(国家税务总局明确):
2 月申报期:顺延至 2 月 20 日(春节放假 4 天);
4 月申报期:顺延至 4 月 18 日(清明放假 3 天);
5 月申报期:顺延至 5 月 22 日(五一放假 5 天);
10 月申报期:顺延至 10 月 27 日(国庆放假 8 天);
可选调整:可申请改为按月申报,但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周期规则: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按月申报,每月 15 日截止(遇节假日顺延);
特殊税种: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与小规模一致),年度汇算清缴(次年 5 月 31 日前);
核心要求:需每月准确核算进销项税额,及时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避免因抵扣不及时导致税负增加。
税种 | 小规模纳税人 | 一般纳税人 | 申报截止日 |
增值税 | 按季度(默认)/ 按月 | 按月 | 季度终了后 15 日 / 月度终了后 15 日(节假日顺延) |
企业所得税 | 按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 按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 预缴:季度终了后 15 日;汇算清缴:次年 5 月 31 日 |
附加税费(城建税等) | 与增值税同步(按季度) | 与增值税同步(按月) | 同增值税申报截止日 |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 按月 | 按月 | 月度终了后 15 日 |
印花税 | 按次 / 按季度 | 按次 / 按季度 | 按次:应税行为发生后 15 日;按季度:季度终了后 15 日 |
逾期申报处罚:
逾期 1-30 天:罚款 200 元起,产生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
逾期超 30 天:罚款 500 元以上,企业信用等级降为 D 级,影响发票领用、银行贷款;
申报方式选择:
优先线上:电子税务局、手机个税 APP(便捷高效,支持零申报);
线下申报:仅特殊情况(如系统故障)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需携带申报表、公章;
资料留存要求:
申报表、发票、财务报表等需留存 10 年以上,以备税务稽查;
一般纳税人进项发票抵扣联需妥善保管,认证期限为开票后 360 天内;
委托代办建议:
初创企业可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年费 2000-4000 元),避免因申报错误、逾期导致风险,尤其一般纳税人账务复杂,专业代办可降低合规成本。
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延续:季度销售额≤30 万免征增值税(普票),超 30 万按 1% 征收率缴纳,政策延续至 2027 年底;
“六税两费” 减半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附加税、印花税等可减半征收,无需单独申请,系统自动减免;
申报整合便利化:增值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一次填报即可完成多税种申报,减少操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