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类型 | 适用条件 | 办理时效 | 核心优势 |
简易注销(免办税务) | 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办理过涉税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 | 即时办结 | 无需单独跑税务,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 |
即办注销(容缺服务) | 1. 无税务检查、无欠税罚款、已缴销发票及税控设备;2.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A 级 / B 级纳税人、控股母公司 A 级的 M 级纳税人、领军人才创办企业、定期定额个体户、未达增值税起征点 | 即时出具清税证明 | 资料不齐可承诺补齐,无需等待审核 |
一般注销 | 不符合上述两类情形(如存在欠税、税务疑点等) | 5 个工作日内(不含检查时间) | 流程规范,覆盖复杂涉税场景 |
自查清零:通过电子税务局核查是否存在未申报、欠税、社保欠费、发票结存等问题,有则即时补缴或处理;
材料备齐(按需选择,已实名办税可免部分材料):
基础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公章、《清税申报表》;
特殊材料:发票领用簿、未使用发票、税控设备(金税盘 / 税控盘)、清算报告(一般注销需提供)、法院破产裁定书(破产企业)。
发票与税控设备处理:
空白发票:纸质发票交回税务机关验旧,电子发票通过系统作废并注销资格;
税控设备:携带设备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注销发行,领取《税控设备注销证明》。
税款清算申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完成注销当期申报,小规模按季度结清,未开票收入需补充申报;
企业所得税:完成年度汇算清缴 + 清算期间所得税申报(资产处置收益按 25% 计税);
其他税种:补缴印花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股东分红)等未缴项,附加税费随增值税同步结清。
注销申请提交:
线上:通过电子税务局上传材料,符合即办条件的即时获批;
线下:前往办税服务厅综窗提交,即办类当场领取《清税证明》,一般类 5 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领取《清税证明》(电子件 / 纸质件均可),作为工商注销的核心材料;
同步完成社保注销:结清欠费、办理员工减员,避免影响税务注销结果;
资料留存:将申报表、清税证明、发票存根、账本等资料归档,留存 10 年备查。
严禁 “非正常注销”:未结清税款、未缴销发票直接停业的,法人和股东将被列入税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新企业注册;
容缺办理要守约:即办类企业需在承诺期内补齐资料,否则《清税证明》会被撤销,影响后续注销;
资产处置要合规:注销前处置房产、车辆等资产,需按公允价值申报纳税,不得隐匿或低价转让;
特殊情形先处理:处于税务检查、有稽查案件或违章记录的,需先办结相关事项,再申请税务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 号);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45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