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目的合法:经营范围需符合注册地法律规定,严禁涉及博彩、洗钱、恐怖融资等非法业务,部分地区(如开曼、BVI)需提交《无非法经营承诺书》;
注册地址真实:需提供注册地境内合法地址(多数地区可由持牌代理提供挂靠地址,无需实际办公场所),地址需能接收政府文书并配合核查;
合规委任代理:若为非注册地居民 / 企业,需委任当地持牌注册代理办理注册事宜(如新加坡需委任持牌企业服务提供商,美国部分州要求代理具备州内注册资质);
资金实力匹配:多数地区无最低实缴资本要求(如 BVI、开曼、香港),但需明确注册资本金额(建议与经营规模匹配,避免 10 亿元以上无实际经营的异常申报),部分高监管地区(如新加坡金融行业)需提供资金证明。
金融类(银行、信托、保险):需取得注册地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提供股东资金实力证明、风控体系说明、从业资质文件;
跨境贸易类:部分地区(如巴拿马、美国加州)需提供进出口权备案文件,涉及敏感商品(如医疗器械、能源)需额外取得行业许可;
实体经营类:若计划在注册地开展实际经营(如新加坡本地办公),需提供办公场所租赁协议、员工雇佣计划等证明材料。
基本资质:
国籍无限制(多数地区),但部分国家(如印度)禁止接壤国家国籍股东(含股权穿透后的实控人),中国籍股东需办理 ODI 备案(境外投资备案);
年龄需满 18 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担任股东;
无不良记录:部分地区(如新加坡、美国纽约州)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需经公证认证),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制裁人员不得作为股东。
合规文件要求:
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护照复印件(含照片页、签名页),中国籍无护照者可提供身份证 + 港澳通行证(仅限香港、澳门等地区);
地址证明:近 3 个月内的水电账单、银行对账单等(需显示姓名与居住地址,与护照信息一致);
资金来源证明:2025 年 CRS 新规要求,自然人股东需提供银行存款证明、工资流水或投资收益证明(部分地区如开曼、新加坡强制要求),避免洗钱风险;
税务居民声明:填写《税务居民身份自我声明表》,明确税务居民国,中国税务居民需承诺按中国税法申报海外所得。
基本资质: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如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无吊销、注销或破产状态;
股权结构清晰:需提供股权穿透证明,披露持股 25% 以上的自然人实控人信息(CRS 合规要求),禁止多层嵌套且不披露实控人的架构;
资信良好:近 2 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财务状况稳定(部分金融行业要求最近 2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合规文件要求:
主体资格证明:公司注册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经所在国公证认证,海牙成员国可提供海牙认证);
授权文件:董事会决议(同意对外投资设立海外公司)、授权委托书(指定代表办理注册事宜);
财务证明:最近一年财务报表(无需审计,需体现资金实力),金融类法人股东需提供审计报告及监管评级证明。
注册地类型 | 股东人数要求 | 特殊持股规则 |
离岸群岛(开曼、BVI、塞舌尔) | 1-50 人(自然人 / 法人均可) | 允许匿名持股(通过代持人),但需向代理备案实控人信息 |
新加坡 / 香港 | 1-50 人(新加坡私人公司) | 新加坡禁止无实际控制的 “空壳股东”,香港需披露最终受益人 |
美国 / 英国 | 1 人以上(部分州允许一人公司) | 美国加州要求股东签署《持股真实性声明》,英国上市公司需披露前十大股东 |
巴拿马 | 至少 2 名股东(可兼任董事) | 允许法人股东 100% 持股,无需本地股东参与 |
基本资质:
国籍限制:多数地区无国籍限制(如香港、新加坡、欧盟国家),美国部分州(如特拉华)要求至少 1 名董事为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
年龄与行为能力:满 18 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高监管地区强制要求提供无犯罪证明);
任职资格:部分行业(如金融、医疗)要求董事具备相关从业经验,需提供工作履历或资质证书。
合规文件要求:
身份证明:与股东要求一致,需经公证认证(非注册地居民);
地址证明:近 3 个月内有效地址证明,部分地区(如新加坡)接受电子账单(需加盖机构电子章);
任职同意书:签署《董事任职声明》,承诺遵守注册地公司法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人数要求:
最低人数:多数地区要求至少 1 名董事(如香港、美国、英国),巴拿马要求至少 3 名董事(可兼任),新加坡私人公司至少 1 名董事;
最高人数:无明确限制(部分地区如开曼允许最多 20 名董事),但需在公司章程中明确。
2025 年重点新规:
新加坡:推行名义董事与名义股东中央登记制度,2025 年 6 月 16 日后注册的公司,需在注册时同步向 ACRA 提交名义董事 / 股东及提名方信息,存量企业需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补报,违规最高罚款 2.5 万新元;
欧盟:部分成员国(如德国、法国)要求至少 1 名董事在欧盟境内有常住地址,便于监管联系;
迪拜:非自贸区注册公司需由本地担保人担任董事,且担保人持股比例不低于 5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等经济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曾担任破产公司的董事、厂长,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未逾 3 年;
被列入注册地监管黑名单或国际制裁名单的个人。
注册条件:无实际经营要求,无需提供经营计划书,注册地址可由代理提供;
股东要求:允许法人 / 自然人持股,无国籍限制,BVI、开曼支持匿名代持(需备案实控人);
董事要求:至少 1 名董事,无本地董事强制要求,允许一人兼任股东与董事。
新加坡:
注册条件:需提供真实经营地址(可挂靠),金融、科技等行业需提交经营计划书;
股东要求:无国籍限制,需披露最终受益人,禁止空壳股东;
董事要求:至少 1 名董事(无本地居民强制要求),2025 年新增名义董事中央登记义务,需提交提名方信息。
香港:
注册条件:需提供香港境内注册地址,无需实缴资本;
股东要求:自然人 / 法人均可,无国籍限制,需在公司注册处备案股东信息;
董事要求:至少 1 名董事,无本地居民强制要求,但需提供有效住址证明。
美国:
注册条件:各州要求不同,加州需提供实际办公地址,特拉华支持虚拟地址;
股东要求:无国籍限制,部分州要求股东签署《资金来源声明》;
董事要求:至少 1 名董事,部分州(如纽约州)要求至少 1 名美国公民 / 永久居民董事。
英国:
注册条件:可使用虚拟地址(需合规备案),无实缴资本要求;
股东要求:1 人以上,允许法人 / 自然人持股,无国籍限制;
董事要求:至少 1 名董事,无本地居民强制要求,允许一人兼任股东与董事。
注册条件:需提供西班牙语翻译的所有材料,部分行业需提供银行推荐信;
股东要求:至少 2 名股东,允许法人持股,无国籍限制;
董事要求:至少 3 名董事(可兼任),无本地董事强制要求,允许匿名代持。
ODI 备案误区:中国籍股东 / 法人投资海外公司,需提前办理境外投资备案(ODI),避免因未备案导致资金出境受限,印度等限制国家需先取得前置审批;
材料公证认证:非注册地居民的身份材料需完成 “公证 + 认证” 双流程(海牙成员国可简化为海牙认证),遗漏认证将直接导致注册驳回;
名义董事风险:新加坡、香港等地区禁止 “挂名董事” 无实际履职,2025 年新加坡新规要求名义董事需登记提名方信息,虚假提名将面临高额罚款;
实控人披露:CRS 新规下,所有地区均要求披露最终实控人(持股 25% 以上),隐瞒实控人信息将被列入监管黑名单,影响账户开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