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材料:
提供 2-3 个备选名称(需符合注册地命名规则,如巴拿马公司需以 “S.A.”“Inc.” 结尾,英国公司需以 “Limited” 结尾);
名称中避免使用 “银行”“信托”“保险”“政府” 等受监管词汇,部分地区(如开曼)允许中文名称注册;
需配合注册代理完成名称查重,避免重名被驳回。
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材料:
注册资本声明(多数离岸地区无需实缴,如 BVI、开曼标准注册资本为 5 万美元 / 10 万美元,巴拿马建议 1 万美元,需明确股份数量、面值及持股比例);
股权分配协议(若为多名股东,需明确各股东持股比例、出资方式,法人股东需额外提供股权结构穿透证明)。
经营范围说明:
多数地区(如 BVI、开曼、巴拿马)对经营范围限制极少,除非法业务(如博彩、洗钱)外可自由表述;
需以注册地官方语言(如英语、西班牙语)或双语拟定,建议表述宽泛(如 “国际贸易、投资咨询、资产管理”),预留业务拓展空间。
自然人股东 / 董事材料(必备且需公证认证):
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护照复印件(需包含照片页、签名页),若为中国籍且无护照,部分地区(如香港)可提供身份证 + 港澳通行证;
地址证明:近 3 个月内的水电账单、银行对账单、信用卡账单等(需显示姓名与居住地址,与护照信息一致);
公证认证:非注册地居民需对上述材料进行公证(所在国公证机关)+ 认证(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若所在国与中国无外交关系,需经第三国转认证),持永久居留证的可豁免部分认证流程;
无犯罪记录证明(部分高监管地区如新加坡、美国部分州要求,需经公证认证)。
法人股东 / 董事材料(若涉及企业投资):
法人主体资格证明:公司注册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经所在国公证认证);
法人授权文件:董事会决议(同意对外投资设立海外公司)、授权委托书(指定代表办理注册事宜);
受益人证明:最终受益人(实控人)登记册(CRS 合规要求,需披露持股 25% 以上的自然人实控人信息)。
注册地址证明:
法律强制要求提供注册地境内地址(多数地区可由持牌注册代理提供,无需实际办公场所);
需提供地址使用授权书(由注册代理出具,证明地址合法有效),部分地区(如新加坡)需提供房产租赁协议复印件。
注册代理委任文件:
与持牌注册代理签订的委托协议书(明确服务内容、费用、责任,需双方签署);
代理合规承诺函(部分地区如开曼、BVI 要求注册代理出具合规声明,确保符合反洗钱规定)。
额外材料:
受益人声明书(需详细披露实控人身份、资金来源,CRS 监管要求);
无实际经营声明(离岸经营需提交,避免被认定为当地税务居民);
简化要点:
无需提供审计报告、经营计划书;
BVI、开曼允许匿名股东(通过代持人持股),但需向注册代理备案真实受益人信息。
额外材料:
董事任职资格证明(新加坡要求至少 1 名本地董事,需提供本地居民身份证或就业准证;香港要求至少 1 名董事,无本地居民强制要求,但需提供住址证明);
经营计划书(新加坡部分行业如金融、科技需提供,说明业务模式与本地关联);
银行资信证明(香港注册需提供,由合作银行出具,证明股东资金实力);
认证要求:
中国内地股东的材料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新加坡要求中文材料附官方英文翻译件。
额外材料:
注册地址证明(美国各州要求不同,如加州需提供实际办公地址租赁协议,英国可使用虚拟地址但需合规备案);
董事授权书(美国部分州如特拉华要求,需明确董事权限及签字样本);
税务登记申请表(英国需同步申请 VAT 税号,需提供董事税务居民身份声明);
简化要点:
美国多数州无需公证认证,提供材料复印件即可;
英国允许一人担任股东与董事,无需秘书职位。
额外材料:
董事任职同意书(至少 3 名董事,可兼任职位,需签署任职声明);
非西班牙语材料翻译件(所有中文 / 英文材料需附官方西班牙语翻译,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银行推荐信(部分行业如贸易、物流需提供,证明业务合法性);
隐私保护材料:
可提交匿名股东代持协议(由注册代理作为代持人,保护真实股东隐私,但需备案实控人信息)。
资金来源证明:
自然人股东:银行存款证明、投资收益证明、工资流水等(部分地区如开曼、新加坡要求,避免洗钱风险);
法人股东:最近一年财务报表(无需审计,需体现资金实力)。
税务居民身份声明:
填写《税务居民身份自我声明表》(CRS 合规要求,明确股东 / 董事的税务居民国,避免双重征税或避税调查);
若为中国税务居民,需承诺按中国税法规定申报海外所得(2025 年 CRS 信息交换强化,虚假声明将面临跨境税务处罚)。
代理合规文件:
注册代理需提供持牌资质证明(避免选择无资质代理导致注册无效);
签署《反洗钱合规承诺书》(部分地区如 BVI、塞舌尔要求,明确配合监管调查的义务)。
公证认证误区:
错误:所有材料直接邮寄注册代理,未做公证认证;
纠正:非注册地居民的身份材料必须完成 “公证 + 认证” 双流程,否则会被注册局直接驳回,中国籍股东可通过当地外事办代办认证。
地址证明有效性:
错误:使用过期(超 3 个月)或无本人姓名的地址证明;
纠正:地址证明需显示股东 / 董事姓名,且在有效期内,部分地区(如新加坡)接受电子账单(需加盖银行 / 水电公司电子章)。
法人股东材料穿透:
错误:仅提供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未提供股权穿透证明;
纠正:若法人股东为多层架构,需提供每层股东的注册文件,直至披露自然人实控人(2025 年反洗钱新规要求)。
名称合规性:
错误:使用与知名品牌、上市公司近似的名称;
纠正:注册前需委托代理完成全球商标查重,避免因侵权被驳回,部分地区(如美国)对名称相似度审核严格。
提交方式:
多数地区支持远程提交(电子材料 + 扫描件签署),无需本人到场;
纸质材料需通过国际快递邮寄,建议使用 DHL、FedEx 等安全快递,保留邮寄凭证。
与后续运营衔接:
注册完成后,需妥善保管全套文件(注册证书、章程、股东名册、董事名册等),银行开户时需提供原件核验;
若计划离岸经营,需留存 “无本地经营” 证明材料(如办公地址租赁协议、业务合同境外签订证明),避免被认定为当地税务居民。